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6年09月12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值得一看
七禾网首页 >> 快讯要闻

央行功能与时俱进 “双支柱框架”应运而生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8-12-05 09:02:38 来源:证券日报网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恰逢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40年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巨大成就的组成部分,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基本建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发文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来之不易,期间经历了艰辛复杂的历程,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人民银行将始终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始终坚定不移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始终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作为重要目标。


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


易纲表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实行大一统银行体系,人民银行同时承担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后,人民银行逐步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剥离出来,1983年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主要负责实施金融宏观政策。


易纲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货币政策调控机制逐步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变。


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增长”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二是改革“统存统贷”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取消信贷规模限额控制,逐步确立货币供应量(M2)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适时创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作为货币政策重要参考指标;三是建立完善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制度,根据经济金融运行实际需要,陆续创设了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


易纲表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民银行始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


例如,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经历了严重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在中央领导下,人民银行加强对货币信贷总量的控制力度,加大金融治理整顿力度,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抑制了投资过快增长和物价快速上升。又如,面对2003年之后我国经济新一轮上升周期,5年中,先后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其中,2007年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再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加深并升级为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转变,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确定的应对危机一揽子计划,及时调整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保持流动性充分供应,帮助中国经济在2009年率先实现企稳回升。又如,2009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强劲复苏后,人民银行及时开始反方向调整,先后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效降低了政策超调可能产生的影响。


易纲表示,2015年后特别是2018年以来,面对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周期性下行压力,既保持政策定力,又适时预调微调,积极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经济下行对实体经济的压力。


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建立双支柱调控框架


易纲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认识到宏观不审慎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人民银行较早在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2009年下半年,针对当时人民币贷款快速增长的局面,提出按照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设计新的逆周期措施。2010年,通过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将信贷投放与宏观审慎要求的资本充足水平相联系,探索开展宏观审慎管理。2010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用好宏观审慎工具后,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逐步将更多金融活动和资产扩张行为以及全口径跨境融资纳入宏观审慎管理。


2017年,“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被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易纲表示,每一项金融改革的成功推进都离不开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为此,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必须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适度调整,加强逆周期调控。在经济过热或资产价格出现泡沫时,必须采用适当工具“慢撒气”“软着陆”,实现平稳调整;在经济衰退或遭遇外部冲击时,必须及时出手,稳定金融市场,增强公众信心。同时,妥善把握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保持金融体系稳定、金融服务不间断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发展金融市场,推进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刘文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合作期货公司基本信息: 东吴期货 华鑫期货 东航期货 前海期货

东吴期货: 东吴期货是国内较早成立的具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之一,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15.318亿元,现有三家国资背景股东单位,东吴证券持股80.66%,苏州交投持股14.71%,苏州营财持股4.63%。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期货经纪业务、交易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另全资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东吴玖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秉持“待人忠、办事诚、共享共赢”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金融强国战略,努力发展成为长三角区域内优秀的衍生品综合服务商,为服务实体经济贡献力量。 官网链接:https://www.dwfutures.com
客服电话:400-680-3993
华鑫期货: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是由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控股的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2.9亿元人民币。华鑫期货拥有国内所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和交易结算资格,同时也是中国期货业协会首批会员单位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的理事单位。为客户提供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商品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期货及其他衍生品服务。 华鑫期货提供全市场、多品种极速期货交易开户、期货合约及期货期权合约买卖、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的服务,通过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在期货市场中的套期保值及财富管理。作为券商系期货公司,金融期货是华鑫期货的优势业务板块,特别是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品种的开发和服务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官网链接:https://www.shhxqh.com/home/index.html
客服电话:400-186-8822
东航期货: 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11日,前身是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期货部,是国内首批成立期货公司之一,也是中国民航届唯一从事期货服务的企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东航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唯一股东。公司是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理事单位;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2018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航物网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业务范围涵盖定价服务及合作套保。 公司是中国期货界知名实盘赛事——“蓝海密剑”的主办方,赛事自2008年创办至今,权益峰值突破145亿元,已成为行业内检验交易能力、培育专业投资者的重要平台;作为国内证券期货行业互联网线上开户的探索者,近年来,公司不断创新、优化业务软件,推动金融业务与服务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在电子商务、客户交易系统、内部管理系统、增值服务等领域不断推出公司特色平台和产品,着力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自2019年起,公司持续深耕“保险+期货”项目,落地交易所及社会帮扶资金赋能农户、助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多次荣获交易所奖项,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服务国家战略。 官网链接:https://www.cesfutures.com/
客服电话:4008-889-889
前海期货: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专业期货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及大湾区核心地带,公司股东是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润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资本2.5亿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等业务资格,在上海、广东、江苏、湖北、山东等地设立15家分支机构,服务全国产业客户、产品客户以及个人投资者。 前海期货将始终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积极践行国家金融强国、生态强国及美丽中国战略,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和赋能行业发展为己任。公司锚定“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建设目标,创建“勇于担当、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建设一支能担当、能打硬仗、能胜利的员工队伍,争创国内国际“双一流”,努力在较短时间内打造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流的特色期货公司,并立志通过5~10年时间,建成全球领先的金融衍生品综合服务平台。 官网链接:https://www.qhfco.net/
客服电话:400-686-9368

七禾网微信公众号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