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金融期货金融期权 >> 金融期货专家观点

公募基金管理将在股指期货中大显身手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8-11-14 16:49:24 来源:证券时报

  作为即将推出的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不仅会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也将为我国公募基金管理带来机遇。通过双向交易机制和杠杆效应,股指期货将有利于公募基金灵活调整投资策略、优化资产组合配置、强化风险收益控制。

  (一)灵活调整投资策略

  从基金资产的短期战术策略而言,由于股指期货具有杠杆效应,通过对股指期货头寸的调整代替股票仓位的调整,将大大降低基金的交易成本,从而提升资金的管理效率。而通过对个股的对冲操作,股指期货还可以消除股市的系统性风险。这样,无论大盘指数是涨是跌,公募基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灵活调整投资组合,而不必被迫在股市大跌时出售配置中的股票资产,从而改变原有的投资策略。

  比如,当公募基金需要进行资产组合调整时,通常存在短期内买卖大量股票现货的可能。此时,通过运用对应数量的股指期货头寸,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直接买卖股票而导致交易量过大造成的成本增加。另外,在公募基金募集初期,从资金开始募集至到位期间,通过用少量资金购买股指期货进行建仓,可以及时把握好的建仓机会。建仓之后锁定成本,股票现货的买卖就可以选择合适的时机,并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和环境操作,从而灵活进行投资策略调整。

  (二)优化资产组合配置

  根据国内公募基金相关监管法规,公募基金需要在资产组合中保持5%左右的货币性资产。但持有货币性资产而不是全部进行投资,无疑不利于基金资产组合的优化配置。而股指期货合约,特别是其近月到期合约一般具有很好的流动性,再加上其杠杆特性,基金经理就可以在保留这5%货币性资产的同时,用少量的股指期货头寸来替代作为机会成本而损失的5%股票组合。这既满足了约束条件,又使得整个资产组合可以较好地反映基金的投资目标,而且还提高了资产组合的流动性。

  指数基金尤其受益。由于5%现金比例的硬性要求,我国现有的指数基金(不包括ETF)最多只能保持95%的股票投资比例,而无法百分之百跟踪相应的标的指数,这是目前指数基金普遍与标的指数产生一定偏离的主要原因。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这种局面可以得到改善。同时,当基金投资组合中存在跟踪指数的部分时,加入股指期货还能够提高追踪效果。

  (三)强化风险收益控制

  参考海外基金对股指期货的使用,基金资产以一定比例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可以实现套期保值和风险控制。此外,除了严格被动跟踪指数的少数几只基金外,其他的所有主动型基金和对指数加以调整的增强型指数基金还可以从无风险套利中获益。

  目前,国内的保本基金由于缺乏对冲工具,投资效率并不高,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产生新的保本机制,从而以低成本、高效率帮助基金实现投资目标。可以预见的是,运用股指期货和无风险资产施行CPPI(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策略将是未来国内公募基金实行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

  总之,考虑股指期货的特殊性和公募基金的发展现状,监管部门应当借鉴海外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在适当范围内允许公募基金在投资组合中引入股指期货,同时指引基金管理公司结合我国市场具体实际,遵循合适的模式进行规范的管理和操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