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5年10月23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值得一看
七禾网首页 >> 投资视角 >> 产业研究

红枣:如何从产业链角度理解收购季的博弈?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5-10-23 11:21:48 来源:中信建投期货 作者:陈宇灏

概要:红枣产业/企业往往是指“客商”式的,涉及采购、加工、销售各环境的中游环节。自然,此类产业需要以控制收购成本、提高销售收入两大角度以提升利润。而从21/22,23/24减产季的利润情况不及非减产季的22/23,24/25产季看,成本可能有着更高影响权重,体现了产业较难将高收购成本通过高价转嫁给下游消费者。


成本方面:红枣收购季较为集中,叠加其农业、产业政策属性,货源完成转移后销售结果的反馈影响相对有限。23/24年大张旗鼓的收购陈枣策略可能并不利于控制收购成本。从收购博弈心理角度出发,这一情况颇为类似于苹果部分产区出现炒货后果农惜售情绪快速扩张的情形。自然,对于供给较苹果(数个主产区)明显更为集中的红枣产业来说,如何避免惜售情绪快速扩张可能是控制收购成本的重要课题。


销售收入方面:一个产季的红枣消费量约50%集中在下树/收购~2/3月的冬春消费旺季,剩余50%则是在其后的6~7个月时间内完成。冬春消费旺季的销售情况往往能较为有效地构成全年预期。若冬春消费旺季售价便快速松动,则很难想象其后淡季有太好表现。故产业在完成收购、确定成本后,在冬春消费旺季往往有一定的惜售、挺价情绪。


理解前述产业特点后,自然更容易理解我们前期报告中较为一致的,关于01、05合约的不同态度,以及对策略性价比的高度关注。


红枣产业链相对简洁:


上游即生产者,基本覆盖了新疆主产区的各类果农或进行类似工作的人员。下游即终端消费者,红枣有着直面消费者,满足消费者各类口腹之欲(煲汤、各类零食等)、相对缺乏深加工用途的特点。而我们日常经常提及的红枣产业/企业更多属于中游的“客商性质”的加工/销售企业(我们接下来所说的红枣产业即此类环节)。此类企业往往需要承担收购成本(收购过程),运输/加工费用(较货源成本相比影响相对偏小),最终在各路销售渠道完成货品的销售,从而获得销售收入及最终的利润。



自然对红枣产业来说,“开源节流”是实现更理想利润的必经之路。具体来说是两大角度,其一即开源,尽可能扩展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售价与销售量两大维度);其二是节流,尽可能通过各类综合办法、途径控制货源收购成本。而从历史数据看,某一产季的成本对于产业在该产季的利润有着较为主导性的影响-即货源的收购成本偏高时,产业缺乏将高成本转嫁至终端并实现利润的能力。具体来说(图表2、3),即产业在减产年(21/22,23/24产季)同时面临高收购成本与较高的销售价格,而销售利润反而不如22/23,24/25等非减产年


自然,对于产业来说,尽可能控制收购综合成本是较重要的目标。类似23/24产季般大张旗鼓地自7、8月开始持续收购大量陈枣可能不利于控制收购成本(原因可能是红枣现货报价中基差模式同样较为常见)。这可能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2025年7~9月陈枣现货较为平静的演化。


在信息爆炸的年代中,如何避免收购信息扩散,使惜售情绪、高预期水涨船高(与苹果历史产季中部分产区炒货造成惜售情绪快速传播在产区,乃至其他产区内扩散类似)也是实现控制收购成本策略的重要部分。



与此同时,红枣本身较为明确的产业、农业政策属性也使得主产区价格较河北(中转、加工中心)显得更为坚挺。具体来说,红枣往往在10月下旬~12月的收购季间较为集中地完成货权转移,而其后的销售结果对新疆主产区剩余的少量货源影响较为有限。


前述内容主要是关于我们从红枣产业链出发,如何看待每一年的收购博弈。剩余的一大讨论点便是完成收购后的销售/收入/利润模式-从“开源”角度出发,产业完成收购(成本基本确定)后,剩余的问题便是尽可能最大化售价*销售量的乘积。


红枣的消费特点颇为独特,10月下旬~11月陆陆续续开始收购后,全产季约50%的消费集中在12月~2/3月的冬春消费旺季,而剩余的50%将在剩余的6~7个月时间内慢慢消化。因此,对于产业来说,销售利润往往在冬春消费旺季实现,或至少能有大致的预期/预判,若冬春消费旺季价格便快速松动,则后期消费自然是难以实现太理想的利润。这也是为何产业往往在传统旺季有着一定的挺价/惜售心态。



在理解了前述高亮部分后,自然更容易理解为何我们自6~7月开始便维持了较为一以贯之的观点,对于01、05合约采取较分化的态度,同时主要以考虑策略性价比/盈亏比为主。

责任编辑:七禾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洪周璐
电话:15179330356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