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郑商所公布3起违反交易所持仓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情况。 根据公告,庄锦涛、济南洼地贸易有限公司、邹晨钟3名客户在苹果、红枣等期货合约上存在持仓超限且被交易所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25〕5号)第25条规定,郑商所分别给予3名当事人警告、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没收违规所得等纪律处分。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规定,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防范合约持仓过度集中的风险。持仓限额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相关主体一旦出现持仓超限且被交易所强行平仓的情形,交易所将依据规则予以纪律处分。广大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准确计算并全面掌握自身或所在实控组内合约的持仓情况,做好交易持仓管理。各会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客户关注持仓情况。 责任编辑:七禾小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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