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 期货公司是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期货公司在受投资者委托向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时会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拓展了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了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有助于形成权威、有效的期货价格; (2)期货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投资者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3)期货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投资者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什么是股指期货IB? IB是英文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指股指期货介绍经纪商。作为股指期货介绍经纪商的证券公司,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保证金,不得变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投资者仍然需要通过期货公司来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目前,我国能够从事IB业务的规定是《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通过券商的中间介绍业务,投资者将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享受周到的服务,IB也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取得稳定收入,期货公司则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 中金所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移仓?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移仓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非结算会员更换替其结算的结算会员;另一种是当会员账户出现风险或不能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时,中金所将该会员受托投资者转移给另一家会员。移仓内容仅包括所移账户的持仓及相应的保证金。 第一种情况的移仓:申请变更的一方需要于代理结算协议终止前30天前将《交易会员更换结算会员申请书》递交给对方及中金所。交易所在约定日结算后为交易会员、结算会员办理变更结算关系,将交易会员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从移出结算会员移至移入结算会员,并提供移转的持仓清单由交易会员、移出结算会员、移入结算会员确认。 第二种情况的移仓:会员因故不能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或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时,由会员提出移仓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或者中国证监会要求移仓的,交易所可对该会员进行客户移仓。交易所将在约定移仓日的当日结算完成后,为会员实施客户移仓,并提供移转的客户持仓清单由移入会员、移出会员确认。移入会员或移出会员为交易会员的,还应将移转的客户持仓清单提交给其委托结算的结算会员确认。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关系 由于政局动荡、战争、自然灾害、宏观经济波动等全局性因素的作用而使市场上各种股票的持有人普遍面临的风险,称之为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所有股票的走势都会受到影响,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走势也必然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股指期货可以被用来对多样化投资无法规避的系统性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这是由于股指期货与股价指数受相同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一致,投资者可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规避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股指期货投资者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哪些? 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法律风险。股指期货投资者如果选择了不具有合法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或者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会因为资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会面临较大的价格风险。 (3)操作风险。和股票交易一样,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投资者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现金流风险。现金流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当投资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和维持股指期货持仓的保证金要求的风险。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满仓操作,就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5)连带风险。为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同一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为什么期指投资者必须在合法的交易所交易? 对于未得到国家批准而变相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场所,投资者如果参与其中进行交易,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则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所以,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投资者必须在经国家批准的合法场所从事金融期货交易。 在中国,股指期货交易必须在中金所进行。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宗旨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目前中国唯一合法经营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所。 投资者应如何评价期货公司以规避法律风险? 如果投资者决定在股指期货市场中投资,首先应当寻找合规的期货公司进行开户。投资者在评价期货公司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且具备中金所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 (2)考察期货公司的商业信誉。例如,期货公司是否具有好的市场口碑、是否加入保证金封闭运行系统等。一般说来,具有良好市场声誉、运作规范的期货公司可靠程度比较高。 (3)考察期货公司的硬件和软件。比如,该公司是否开通了自助委托交易,是否开通网上交易,交易速度和系统稳定性如何,等等。 (4)考察期货公司或营业部的服务水平及收费水平。例如期货公司是否提供专业的投资分析,收取的手续费是否合理。 如何正确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这是与股票交易的一个重大差别,股指期货交易也因此比股票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假定保证金比率为10%,则我们投入5万元就可以进行一手合约面值为50万元的交易,如果期货价格上涨10%,对于多头来说,可以盈利5万元,收益率为100%;但对于空头来说,收益率为-100%,即投资者的保证金被全部亏掉,这就是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当价格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时,如果不及时止损,投资者权益甚至可能出现负值。所以,从事股指期货交易要更加注意风险管理。 投资者在交易中如何避免下单错误的风险? 首先,要注意防止下单方向的错误。下单方向,也就是买卖方向。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开仓的时候所以无论下买开仓单还是下卖开仓单都可以成交。例如投资者预期价格要上涨,但开仓时错把买开仓单下成了卖开仓单,系统也会接受并成交,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操作风险。所以对于投资者、尤其是没有从事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而言,首先要注意下单的方向。 其次,要防范下单数量的错误。比如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最小下单数量是1手,1手=1张合约;而在现行的股票现货交易中,虽然成交的单位在统计时也有用“手”的概念的,但在实际下单时采用“股”的概念(“1手”等于100股)。因此,对股票投资者而言,在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时要十分小心。 最后,还要注明是开仓还是平仓。建立多头持仓应下买入开仓指令,平掉多头持仓应下卖出平仓指令;建立空头持仓应下卖出开仓指令,平掉空头持仓应下买入平仓指令。如果把平仓单下成了开仓单,则投资者还要再缴纳开仓合约的保证金,从而会增加资金管理的风险。 投资者选择不同的交易指令有什么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可以有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在指令成交前,投资者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在国外的交易所被普遍使用,其优点在于能够自动以当时市场上可以执行的最好报价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市价指令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资者交易,但不能保证成交价格的最优性。当市场波动剧烈、期货价格跳动较大时,使用市价指令可能使投资者承受较高的交易冲击成本。 (2)限价指令是指按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投资者的预期价格或比其更好的价格,但在期货价格变化较快时,限价指令可能无法成交,使投资者失去有利的市场机会。 什么是爆仓? 所谓爆仓,是指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为零或者为负值,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满足追加保证金的要求,而被强行平仓的情况。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所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 爆仓的发生实际上是投资者资金链断裂的结果。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头寸,合理地进行资金管理,切忌像股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满仓操作;并且与股票交易不同,投资者必须对股指期货行情进行及时跟踪。如果爆仓导致了亏空且由投资者的原因引起,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 什么是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 股票买入后,投资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长期投资。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有到期日,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必须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决定是提前平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在持仓过程中,最好设置止损点,而不要采取拖延战术,这样做有可能使亏损越来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现爆仓。因此,投资者交易股指期货时,必须注意所持仓合约的到期日。 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包括以下两种:(1)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长期走势判断准确,但短期内还未实现盈利的时候,合约就到期了。(2)投资者在持仓过程中曾经有盈利机会,但投资者没有及时平仓,合约到期时由于价格变动,账户变盈为亏。 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中金所在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制度主要有: (1)保证金制度; (2)价格限制制度: (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6)强制减仓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 (8)风险警示制度。 中国期货保监中心如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为更好地保护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投资者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股指期货交易还新引入了熔断机制。熔断机制是为了让投资者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在熔断期间也便于中金所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熔断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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