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价值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 2 ) 套利者, 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商品套利)或者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3)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是什么?
股指期货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价格与股票现货的价格受相同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持仓,则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他必然会在一个市场上获利而在另一个市场上亏损。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获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例如,在2006年11月29日,某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组合(贝塔系数为1)总价值为500万元,当时的沪深300指数为1650点。该投资者预计未来3个月内股票市场会出现下跌,但是由于其股票组合在年末具有较强的分红和送股潜力,于是该投资者决定用2007年3月份到期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假定合约乘数为300元/点)来对其股票组合实施空头套期保值。
假设11月29日0703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价格为1670点,则该投资者需要卖出10张(即500万元/(1670点*300元/点))0703合约。如果至2007年3月1日沪深300指数下跌至1485点,该投资者的股票组合总市值也跌至450万元,损失50万元。但此时0703沪深300股指期货价格相应下跌至1503点,于是该投资者平仓其期货合约,将获利(1670-1503)点*300元/点*10=50.1万元,正好弥补在股票市场的损失,从而实现套期保值。相反,如果股票市场上涨,股票组合总市值也将增加,但是随着股指期货价格的相应上涨,该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空头持仓将出现损失,也将正好抵消在股票市场的盈利。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实际交易中,盈亏正好相等的完全套期保值往往难以实现,一是因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使套期保值者难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意的数量和交割日;二是由于受基差风险的影响。
"基差"对期指套保的影响有哪些?
理论上认为,期货价格是市场对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估值,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由于影响因素的相近,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往往表现出同升同降的关系;但影响因素又不完全相同,因而两者的变化幅度也不完全一致,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基差来描述。基差就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间的价差,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基差有时为正(此时称为反向市场),有时为负(此时称为正向市场),因此,基差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实际运行变化的动态指标。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套期保值的原理不难看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用基差风险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之初与结束套期保值之时基差没有发生变化,就可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套期保值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
同时,由于基差的变动比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各自本身要相对稳定一些,这就为套期保值交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且,基差的变化主要受制于持有成本,这也比直接观察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的变化方便得多。
股指期货套保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1)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的一致性。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拟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
(3)方向相反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相近)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盈利而在另外一个市场上亏损,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4)数量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品种其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只有如此,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从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
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及其作用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由无套利模型决定,一旦市场价格偏离了这个理论价格的某个价格区间(即考虑交易成本时的无套利区间),投资者就可以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上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利润,这就是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也即,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中,股票指数价格的不一致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能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获得利润。
举例来说。如果股指期货被大大高估,比如9月1日股票指数为1300点,而9月股指期货是1500点,那么套利者可以借钱130万元,买入指数对应的一篮子股票,同时卖出股指期货1500点10张(假设每张合约乘数为100元/点)。假设每年利息6%,且股票指数对应成分股不发红利,那么1个月借款130万元的利息是130万元*6%/12=6500元。到9月末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假设股票指数变为1400点,那么该套利者现货股票可获利130万*(1400/1300)-130万=10万元,而股指期货到期是按现货价格来结算的,其价格也是1400点,那么10张股指期货合约同样可以获利(1500-1400)*10*100=10万元。这样套利者扣除6500元利息后还可以获利19.35万元。
期现套利对于股指期货市场非常重要。一方面,正因为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之间可以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才不会脱离股票指数的现货价格而出现离谱的价格。期现套利使股指价格更合理,更能反映股票市场的走势。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也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的正常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实施。
期指投机交易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所谓投机,是指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预测,通过“在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而获利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风险,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投机者在风险管理中应高度重视以下五点:
(1)准确预测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把握趋势;
(2)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止损点并严格执行;
(3)对获利目标的期望应适可而止,切忌贪得无厌;
(4)尽可能选择近月合约交易,规避流动性风险;
(5)由于投机机会的稍纵即逝以及市场行情的千变万化,资金管理非常重要。
投机交易对知识、经验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因此一般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借助基差的定义进行推导。根据定义,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也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理论价格)-(期货价格-期货理论价格)。前一部分可以称为理论基差,主要来源于持有成本(不考虑交易成本等);后一部分可以称为价值基差,主要来源于投资者对股指期货价格的高估或低估。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在合约到期前理论基差必然存在,而价值基差不一定存在;事 实上,在市场均衡的情况下,价值基差为零。
所谓持有成本是指投资者持有现货资产至期货合约到期日必须支付的净成本,即因融资购买现货资产而支付的融资成本减去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收益。以F表示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S表示现货资产的市场价格,r表示融资年利率,y表示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年收益率,△t表示距合约到期的天数,在单利计息的情况下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表示为:
F=S*[1+(r-y)*△t /360]
举例说明。假设目前沪深300股票指数为1800点,一年期融资利率5%,持有现货的年收益率2%,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某股指期货合约距离到期日的天数为90天,则该合约的理论价格为:1800*[1+(5%-2%)*90/360]=1813.5点。
影响股指期货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股指期货的价格主要由股票指数决定。由于股票指数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指期货的价格走势同样也会受到这些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
(1)宏观经济数据,例如GDP、工业指数、通货膨胀率等;
(2)宏观经济政策,例如加息、汇率改革等;
(3)与成份股企业相关的各种信息,例如权重较大的成份股上市、增发、派息分红等;
(4)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例如NYSE的道琼斯指数价格的变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等。
另外,和股票指数不同,股指期货有到期日,因此股指期货价格还要受到到期时间长短的影响。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是如何构成的?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组成包括投资者、期货公司、中金所、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等。
(1)投资者。投资者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不仅是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股指期货市场所服务的对象。
(2)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投资者的指令、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投资者承担。
(3)中金所。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交易所。我国股指期货是在中金所挂牌交易的。
(4)监管机构。期货市场是受政府监管的。例如美国的期货市场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我国国内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股指期货也不例外。
(5)自律组织。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于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6)相关服务机构。股指期货交易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服务机构,例如为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国家还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此外,还有保证金存管银行、信息服务商等相关服务组织。
中金所在股指期货市场中起什么作用?
中金所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并作为中央对手方依照中金所规则担保股指期货的履约,其本身并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中金所主要有以下职能: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保证合约的履行;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七)发布市场信息;
(八)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九)查处违规行为;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一般通过期货公司完成。期货公司作为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主要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投资者指令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投资者账户进行管理,控制投资者交易风险;
(3)为投资者提供股指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拓展了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了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有助于形成权威、有效的期货价格;
(2)期货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投资者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3)期货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投资者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中金所的会员类型是如何划分的?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将中金所会员分为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具备直接与中金所进行结算的资格,交易会员不具备直接与中金所进行结算的资格。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条款
表: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条款
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发布沪深300指数。它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管理。
(1)指数选样
◆ 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只
◆ 样本空间:
□ 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 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 股价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 剔除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
◆ 选样方法
□ 计算样本空间内股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与日均总市值;
□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
□ 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A股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2)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
表:沪深300指数分级靠档表
(3)指数修正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成分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除息、除权、停牌、摘牌、股本变动以及样本股调整。
(4)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 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 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 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5)成份股的临时调整
◆ 新股发行对于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A股发行总市值排名在沪深A股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A股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将其纳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A股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当新发行股票符合快速进入指数的条件,但上市时间距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生效日不足20个交易日时,不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与下次定期调整一并实施。
◆ 当成分股发生收购合并、分拆、暂停上市、破产、退市等情况都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
沪深300指数主要成份股有哪些?
以2007年4月17日为例,沪深300指数权重排名前30位的成份股见下表:
表:2007年4月17日权重前30位的成份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