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赛主办方: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大赛协办方: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三、大赛媒体宣传:
平面媒体:期货日报
四、大赛时间:
1、大赛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起;
2、大赛比赛时间:从201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5月28日止。
五、比赛报名方式:
可通过“浙商证券”、“浙商期货”、“大有期货”的各营业网点现场报名;
六、比赛基本要求:
1、参赛者要求:
·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合法投资资格的机构客户。
2、报名要求:
·参赛者报名采用实名制,需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比赛资格:
·参赛者须以指定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获取比赛资格;
·参赛者将通过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获取比赛专用账号及密码,账号一经启用后不得更改,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比赛规则:
1、参赛账户初始虚拟资金统一标准:人民币100万元。
2、保证金收取标准:按15%的比例收取。
3、手续费收取标准:按万分之一收取。
4、参赛品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5、风险控制:比赛期间期货公司将按风险控制制度对参赛帐户实施监控,并按规定进行强行平仓。
6、交易软件:本次大赛使用浙商期货统一的交易软件,参赛者可登录浙商期货网站(www.cnzsqh.com),在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安装“恒生股指仿真交易程序”后进行交易 。(比赛全程不接受电话委托或其他下单方式。)
7、比赛公示:按参赛账户的净收益率(客户权益/初始虚拟资金)进行名次排列。选择一家主流媒体及浙商证券网站(www.stocke.com.cn)、浙商期货网站(www.cnzsqh.com)、大有期货网站(www.dayouf.com)公布比赛信息和报名营业网点的联系电话。
8、比赛颁奖:比赛结束后,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八、优胜者奖励制度
1、本次大赛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获奖的优胜者,公司颁发参赛优胜证书。
(注:获奖的优胜者的收益率须在10%以上,若达不到则不设奖项。奖金税赋自理)。
九、免责条款
1、本次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勤勉的态度竭力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但对于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风险所导致的事故、系统故障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2、参赛者如因未修改初始密码或交易密码保管不当,影响到参赛成绩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参赛期间主办方有权根据股指期货系统建设进程需要进行正常的系统软硬件升级和调试,如因升级和调试而影响到仿真交易比赛的,主办方不因此承担责任。
十、比赛规则解释权
大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各项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