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本处所指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咨询热线:13732204374(微信同号) 18657157586(微信同号)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阁下如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合格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并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方可获得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电话登记:13732204374、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本处所指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机构: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基金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投资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基金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上海双隆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是国内一流的量化对冲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号为P1000549。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科学投资、理性投资。自2010年中金所成立以来,管理规模逐年倍增。
上海双隆投资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硕士生以上学历占比76%,其中博士生占比35%。经过多年市场磨砺,在证券、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和管理经验,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已成为国内量化对冲基金领域的先锋。
马俊 总经理
英国剑桥大学数学学士、金融学硕士、计量经济学博士、CFA。10余年国内外金融市场从业经验。累计管理百余个私募产品,资金规模超百亿。曾在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国际经济学杂志前十)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过重要研究成果,先后在Citigroup和Credit Agricole等国际投行机构进行过金融衍生品的策略研究。归国后加入双隆投资,历任金融工程师、研发总监、总经理。引入海外先进量化投资模型,研发适应本土行情的投资策略。对管理期货、市场中性、量化期权等量化投资领域均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战。并在对冲基金的技术体系、研发规划、投资交易等方面的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目前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决策,主导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控委员会的常务工作,同时对金融研发部和投资交易部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考核。
股票+期货+期权
双隆阿尔法量化对冲1号:成立于2014年12月5日,截止2016年3月31日净值为1.276。
产品名称: | |
存续期: | 长期 |
投资范围: | (1)现金类金融产品。 (2)权益类金融产品:沪深A股股票(含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新股申购)、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指数基金、混合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含封闭式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ETF买卖、LOF基 |
认购费: | 1% |
赎回费: | 1% |
管理费、托管费: | 1.15% |
收益分配/业绩报酬: | 25% |
认购门栏: | 100万起,每10万递增 |
预警线、止损线: | 预警线:0.90 清盘线:0.85 |
开放日: | 封闭6个月,产品每月开放申购赎回,管理人可临时设定开放日; |
备注一: | |
备注二: | |
备注三: | 基金管理人在每周或每月披露上周或上月基金份额净值;每季披露上季度基金产品季度报告;每年披露上年度基金产品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基金产品信息: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途径或方式等。(当基金的资产规模到达5000万以上时,基金管理人每月披露上月基金产品月报表) |
注:产品要素最终以基金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详阅基金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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